专业清债夫妻一方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办

 新闻资讯     |      2019-07-13 09:20
一、夫妻一方婚前债务**怎样办
 
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构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作的权益义务关系。
 
依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益,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益。但是,假如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富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归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当举证义务。
 
最高****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则:“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益的,****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后,债务人的配偶只在其实践承受财富或受益的范围内承当清偿义务。
 
在司法理论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有多品种型,例如:一方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住或共同运用的,能够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举债置办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求时,能够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寓居或共同运用的等等。
 
总之,判别一方婚前债务与婚后共同生活的因果联络,应当分离债务人举债的目的、用处以及婚后共同生活的需求等诸多要素综合判别。
 
二、婚前债务可否转为共同债务
 
依据《物权法》规则,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益,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益。另外,固然关于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婚姻法》没有规则,但依据《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有规则,“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益的,****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即假如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归还。
 
司法理论中,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有以下几品种型:一方婚前按揭**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寓居或共同运用的,能够转化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举债置办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求时,能够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寓居或共同运用的。
 
若是认定一方的婚前债务属于个人债务的话,不管夫妻能否有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其实都不会影响到该笔债务的承当。除非是婚前的借债之后转化为夫妻共同的债务,这样的状况下当事人之间**,就必需要先对共同债务作出处置才行。